央廣網北京7月11日消息(記者丁飛)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今天下午,北京市民李南北訴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告知上訴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本次審判最受關註的,是北京市西城區區長王少峰的出庭。這是“民告官”案件里較少見的“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因而備受關註。
  原本,這是一件再普通不過的“民告官”案件,卻因為被上訴人的親自出席而備受關註。
  7月11號下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前半個小時,旁聽席上便已坐滿。臨時加座和後排的“長槍短炮”,預示著這起案件的與眾不同。2點半,準時開庭,西城區區長王少峰走上被上訴人席,落座。這是今年首位到北京市高級法院出庭應訴的行政一把手。
  案件並不複雜。北京市民李南北希望政府對小區拆遷信息、補償費用的發放和使用情況進一步公開。申請,被告知不屬於西城區政府信息公開範圍,不服,訴訟,一審被駁回。如今,二審。“民告官”,民未在,官來了,實在少見。
  庭審現場,王少峰不停地翻看手裡厚重的資料,有時審判長突然提問,他偶爾會臉紅地翻找好一陣子,才答上。也有時,乾脆“答非所問”,不得不由代理人來回答:
  或許是因為法學專業出身,引用法律尤其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王少峰顯得比上訴人代理人還要專業。法庭舉證質證階段,他在回答完上訴人律師提問後,自我檢討,政府部門工作確實不夠嚴謹:
  王少峰:如果我們工作只是簡單的依據法律規定做出簡潔的文書答覆,如果相關的解釋工作沒有跟上,確實會造成當事人的誤解。
  在我國,行政訴訟案勝算並不大,法律上也並未強制要求行政首長必須出庭應訴。民告官,庭審上面對的也都是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從這個意義上,行政首長,走上法庭,辯護應訴,面對面的和群眾辯論“什麼是政府信息,該如何公開”,本身亦是法治思維和官民平等觀念的體現。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行政訴訟法權威專家馬懷德:
  馬懷德: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有重要意義,第一,有利於有效的化解行政矛盾和糾紛。很多爭議、糾紛需要在法庭上由有權力的機關的法定代表人能跟原告一方進行調節,或者是協調。第二,有利於提高所在單位的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水平能力和素質。但最重要的就在於體現官民平等的法律關係。  (原標題:北京居民申請小區拆遷補償費用公開 西城區長出庭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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