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在法庭上的陳述為謠言的傳播作了註解。“感謝微博世界,讓我和名人溝通交流,他們並不歧視我”,在“秦火火”的感謝中,提到了若干“大V”的名字,而在偵查階段,他曾稱與某些“大V”達成協議,互相幫轉微博。事實上,類似的情況並不鮮見,同樣身陷囹圄的“大V”“環保董良傑”,也是靠薛蠻子等“大V”幫助轉發微博、擴大人氣影響。
  我們必須認識到,製造和傳播謠言的土壤還在。“正因為此,要求政府從輿論環境上,繼續加大信息公開的力度,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落實。”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常務副院長尹鴻說。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認為,“公民有言論自由,但也享有人格尊嚴,都需要予以保護,我國的法律不允許任何人利用網絡作為侵害他人的手段。不能強調你的自由,就犧牲我的尊嚴。”
  (原標題:該給“秦火火們”滅滅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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